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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方便群众就近处理车辆交通违法,减少办事群众奔波和排队等候的时间,自3月15日起,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新增“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”业务。
“以前群众来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时,需先到交警部门将交通违法处理完毕以后才能正常进行,现在可以在政务服务中心“一窗通办”公安专区一站式完成,节省了时间,方便了群众。”聊城市公安局行政许可处处长魏丽春介绍道。
聊城公安提醒您,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,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、驾驶证原件及行驶证原件。
发布:聊城市广播电视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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